這裡有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收集眾多網友推薦方式



 



過年快到了!一例一休又搞得大家都越來越難過!



紅包錢都不知道在哪裡@@



當需要錢解決問題的時候千萬不要找尋不正常的管道



如何知道怎樣的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 適合自己



透過專人幫你諮詢分析(是免費的喔!)



可以了解自己適合怎樣的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



需要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 的朋友可以看看我這篇分享文



 



 



這連結就是解決您困難的途徑





 


 


"



借錢


 



最新個人信貸條件資訊分享



教你青年貸款利率2017還有提供免費相關諮詢



配合勞工貸款利率2017申請超容易的借款方式



最新信貸試算資訊分享



信用不良如何借錢資訊分享



最新農地貸款限制資訊分享



教你合法借錢管道還有提供免費相關諮詢



分析勞工紓困貸款查詢



 

偽造收入騙銀行貸款 法院宣告沒收「欠款」

2017-03-14 16:11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劉姓女保險業務員想借錢,她持竄改金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額的所得憑單,謊稱年收入約85萬元,大眾銀行借到56萬餘元,卻只繳納約15萬元,積欠銀行41萬餘元不還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索取資料,才發現她年收入僅37萬餘元,台中地院一審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處1年徒刑,她不服上訴,結果卻更糟糕,台中高分院同樣判處1年徒刑,卻將她積欠的41萬餘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元,認定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。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書指出,劉女擔任保險業務員多年,她在2010年9月間,以3萬元委託不詳人士代辦銀行貸款,並將3張中區國稅局2009年綜合所得稅憑單交給對方,憑單顯示她年收入是37萬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餘元,平均月薪約3萬元。
不料,上述憑單到了大眾銀行手上,劉女變成了「業務襄理」,月薪約7萬元,年收入約85萬,劉女想貸款80萬元,大眾銀行核准貸款56萬元,不料,她只繳納數期本息約15萬元,就拒不繳款,積欠銀行41萬餘元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調閱資料,才發現劉女的所得憑單造假,實際年收入僅37萬餘元。
法院審理時,劉女否認偽造文書,她宣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稱不知道憑單造假,她只有在貸款申請書上簽名,法院發現劉女兩張所得憑單的金額被塗改,其中一張33萬餘元,改成67信貸利率最低及小額信貸利率比較萬餘元,另一張3萬餘元,改成了16萬餘元,雖不能證明她偽造所得憑單,但可證明她行使偽造的憑單,台中地院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1年徒刑,劉女不服上訴。
台中高分院二審,雖將一審判決撤銷,但仍同樣罪名判刑1年,量刑與一審相同,不過,卻依刑法沒收新制,認定劉女欠款41萬餘元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,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,追徵其價額(用強制執行等方式追索),可再上訴。新北市擴大青創貸款 最高200萬補助5年息
卡優新聞網 2017/03/16 07:40(4天前)

想創業圓夢卻缺乏資金嗎?新北市經濟發展局今(106)年擴大辦理「青年創業貸款」,符合申請資格的對象,只要在審查會上提出創業計畫,通過審核後,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,市府將補助5年利息。

從102年起新北市經發局開辦「新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」,至今協助121家新北企業成功貸款。為了減輕青年創業初期的資金壓力,扶植年輕人順利達成開業夢想,今年擴大受理青年創業貸款,並編列預算補貼部分利息。

凡新北市公司商業設立未滿5年,負責人設籍新北市、且年齡介於20歲至45歲,並在3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課程20小時以上,都可向新北市政府提送青創貸款申請。新北市府會在審查會前安排專業顧問進行訪視,分享自身寶貴的創業經驗,幫助企業經營更加完善。

新北市經發局表示,申請企業必須親自到審查會上報告創業計畫,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,並由市府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共同擔任保人。為能有效減輕創業負擔,利率較原貸款調降一碼(0.25%),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.2%機動計息,目前合計利率為2.295%。

核貸通過者,可獲得新北市府利息補貼5年,也就是前2年無須支付利息,第3、4年負擔6成利息、第5年負擔8成利息,以貸款200萬元計算,可省下約13萬7千多元的利息。偽造收入騙銀行貸款 法院宣告沒收「欠款」

2017-03-14 16:11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劉姓女保險業務員想借錢,她持竄改金額的所得憑單,謊稱年收入約85萬元,大眾銀行借到56萬餘元,卻只繳納約15萬元,積欠銀行41萬餘元不還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索取資料,才發現她年收入僅37萬餘元,台中地院一審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處1年徒刑,她不服上訴,結果卻更糟糕,台中高分院同樣判處1年徒刑,卻將她積欠的41萬餘元,認定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。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書指出,劉女擔任保險業務員多年,她在2010年9月間,以3萬元委託不詳人士代辦銀行貸款,並將3張中區國稅局2009年綜合所得稅憑單交給對方,憑單顯示她年收入是37萬餘元,平均月薪約3萬元。
不料,上述憑單到了大眾銀行手上,劉女變成了「業務襄理」,月薪約7萬元,年收入約85萬,劉女想貸款80萬元,大眾銀行核准貸款56萬元,不料,她只繳納數期本息約15萬元,就拒不繳款,積欠銀行41萬餘元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調閱資料,才發現劉女的所得憑單造假,實際年收入僅37萬餘元。
法院審理時,劉女否認偽造文書,她宣稱不知道憑單造假,她只有在貸款申請書上簽名,法院發現劉女兩張所得憑單的金額被塗改,其中一張33萬餘元,改成67萬餘元,另一張3萬餘元,改成了16萬餘元,雖不能證明她偽造所得憑單,但可證明她行使偽造的憑單,台中地院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1年徒刑,劉女不服上訴。
台中高分院二審,雖將一審判決撤銷,但仍同樣罪名判刑1年,量刑與一審相同,不過,卻依刑法沒收新制,認定劉女欠款41萬餘元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,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,追徵其價額(用強制執行等方式追索),可再上訴。
arrow
arrow

    Brooke87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